醫藥行業監管升至全新維度后,新一輪醫院巡查密集啟動。
01新一輪醫院巡查啟動,嚴禁“走過場”
3月27日,湖南衛健委發布《湖南省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度)》。
去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截至目前,四川、河北、山東、湖南等多地已經跟進發布了地方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上海、天津等地也明確了相關部署。 在國家文件的總體要求下,部分地區也針對地方實際和相關政策進一步補充了不同的巡查內容。 根據文件內容,湖南2024-2026年度大型醫院巡查重點包括:公立醫院黨建、行業作風建設、質量管理、運行管理四個方面。其中,2024年10月起進入全面自查階段,2025年1月起進入實地巡查階段。 整體來看,自去年啟動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后,醫藥反腐力度再次升級,相關檢查也被寫進各地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中。 其中包括“是否加強對‘關鍵少數’、關鍵崗位的監督”,“是否加強對接受商業提成、參與欺詐騙保、實施過度診療、違規接受捐贈、泄露患者隱私、牟利轉介患者、破壞就醫公平、收受患方‘紅包’、收受企業回扣等違反‘九項準則’和廉潔從業行為的監管”等內容。
(截圖自《湖南省大型醫院巡查工作實施方案(2024-2026年度)》) 對比2019-2022年版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國家層面還在新版方案中加入了“工作可根據風險評估、舉報投訴線索等情況,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鼓勵條件成熟的區域,探索實施跨省交叉檢查”等內容。 新版方案也再度明確,“巡查工作嚴禁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走過場”。 可以預見,新一輪的醫院巡查絕不是“例行公事”,對于相關問題的糾察和后續整改力度將加大。 02高值耗材、大型設備管理成為地方巡查重點 對比來看,新一輪大型醫院巡查中,高值耗材、大型設備管理依然是巡查重點之一。 國家層面,首次將“是否建立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院內點評機制和異常使用預警機制,開展對高值醫用耗材用量情況監測分析,監測分析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納入巡查內容。 此外,對于重要藥品耗材、大型醫療設備等關鍵節點的監測預警體系和監管機制,也是巡查內容之一。 地方巡查工作中,湖南省加入了“是否合理調整醫院收入結構,確保醫療服務性收入占比提高,藥品占比、醫用耗材占比和檢查檢驗占比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或逐年下降”,“是否對重點科室、重點領域、重點監控藥品和醫保結算費用排名靠前的藥品耗材醫保基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管”等醫療器械相關內容。 山東省明確,規范開展藥品、器械、耗材、信息化建設等招標采購工作,避免無正當理由不通過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采購全部所需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線下采購金額過大、頻次過多等行為,完善購銷計劃申報、采購審批、配送等環節監管。 規范設備配備、購置、報廢工作流程,大型醫用設備必須經過醫院設備專家論證以及按照管理審批權限進行配置申請,嚴禁“未批先購”情況發生。完善設備報廢流程制度規范,核查是否存在無實物報廢等問題。 在醫療器械領域,高值耗材、大型設備等涉及資金較高,院方在設備采購及耗材使用等環節掌握絕對話語權,購銷往來中也易滋生腐敗。但在監管新形勢下,對于相關問題的整改頗有一挖到底之、全面肅清之勢。 開年以來,湖南、安徽等省藥監部門對藥械生產經營企業發出提醒告誡函,福建、山西、青海等多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開舉報電話,聚焦醫藥公司多種形式商業賄賂,搜集違法行為線索。 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中,修正案共計七處修改,其中四條涉及懲治行賄犯罪,三條涉及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犯罪,醫療領域行賄被列入從重處罰情形。 行業變革已經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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